关于做好近期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通告
2020-01-28 08:41:56点击: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避免人民群众交叉感染,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根据《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场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倡通过来信、电话、网上信访等非接触方式反映诉求,尽量避免或减少走访形式,有效降低走访引发交叉感染的可能。
1、电话反映诉求方式:市信访局接访一处(县区诉求电话):2803246 2803249:市信访局接访二处(市直单位诉求电话)2803248;市住建局诉求电话:2803801;市环保局诉求电话:2803241;市市场监督局诉求电话:2803801;市交通局诉求电话:2803337;市卫健委诉求电话:2803343;市民政局诉求电话:2803344;市自规局诉求电话:2803244;市城管局诉求电话:2803802;市国资委诉求电话:2803243;市法院诉求电话:2803803;市检察院诉求电话:2803804:市公安局诉求电话:2803805;市水利局诉求电话:2803241;市农业局诉求电话:2803337;市人社局诉求电话:2803245;市教育局诉求电话:2803810;市商务局诉求电话:2803810;市工信局诉求电话:2801234;市医保局诉求电话:2803343;市农民工服务诉求电话:2801740;法律咨询电话:2803342.
2、需要来信反映诉求的,请写给唐山市信访局(收),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1号,邮政编码:063000。
3、网上信访诉求:百度查询“唐山市信访局官网”进入主界面进行网上投诉;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信访”并关注。
二、确有必要走访的,请就近就地选择来访接待场所。信访群众进入接待场所前,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逐人做好检测体温、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
三、多人反映同一信访事项的,请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推选代表,其他人员及时有序疏散,不在接待场所及周边聚集或长时间逗留。
四、本通告自发布起执行。
请各位来访群众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共渡难关,战胜疫情。
唐山市信访局
2020年1月28日
一、提倡通过来信、电话、网上信访等非接触方式反映诉求,尽量避免或减少走访形式,有效降低走访引发交叉感染的可能。
1、电话反映诉求方式:市信访局接访一处(县区诉求电话):2803246 2803249:市信访局接访二处(市直单位诉求电话)2803248;市住建局诉求电话:2803801;市环保局诉求电话:2803241;市市场监督局诉求电话:2803801;市交通局诉求电话:2803337;市卫健委诉求电话:2803343;市民政局诉求电话:2803344;市自规局诉求电话:2803244;市城管局诉求电话:2803802;市国资委诉求电话:2803243;市法院诉求电话:2803803;市检察院诉求电话:2803804:市公安局诉求电话:2803805;市水利局诉求电话:2803241;市农业局诉求电话:2803337;市人社局诉求电话:2803245;市教育局诉求电话:2803810;市商务局诉求电话:2803810;市工信局诉求电话:2801234;市医保局诉求电话:2803343;市农民工服务诉求电话:2801740;法律咨询电话:2803342.
2、需要来信反映诉求的,请写给唐山市信访局(收),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1号,邮政编码:063000。
3、网上信访诉求:百度查询“唐山市信访局官网”进入主界面进行网上投诉;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信访”并关注。
二、确有必要走访的,请就近就地选择来访接待场所。信访群众进入接待场所前,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逐人做好检测体温、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
三、多人反映同一信访事项的,请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推选代表,其他人员及时有序疏散,不在接待场所及周边聚集或长时间逗留。
四、本通告自发布起执行。
请各位来访群众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共渡难关,战胜疫情。
唐山市信访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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