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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信访,你了解这些吗】 亲,记得评价哟!
2017-06-26 16:31:41点击:

前几期

我们向小伙伴们介绍了

网上信访的渠道、如何注册

以及怎样反映诉求

不知道大家get到多少呢?

 

对网上信访反映的诉求和意见建议,我们坚持阳光操作、透明运转,信访事项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开,不仅可以随时查询了解情况,还能进行满意度评价哟!

 

服务态度好不好、

工作效率高不高,

问题解决得咋样,

 群众有话语权啦!

马上解锁......

 

 

第一步  通过国家信访局网站、手机信访客户端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个人账号

第二步  点击“查询评价”

 

第三步  查看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

 

 

对于评价,还有一些小“门道”,大家继续学习。

评价内容

对信访工作机构的评价内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等方面。

 

对有权处理机关的评价内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告知、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按期出具答复意见书并送达等方面。

 

评价指标

设立3项评价指标: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指标选项为三选一。

 

在“留言”栏,可以填写500字以内的意见。

 

评价范围

满意度评价的范围是通过国家信访信息系统第一次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

 

对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信访事项,不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

 

评价时限

对信访工作机构的评价,自信访工作机构登记受理信访事项之日起,即可评价。

 

对有权处理机关的评价,①自收到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可对有权处理机关评价。②自信访事项受理之日起,超过60日未收到处理意见书,或信访事项经批准延期办理、超过90日未收到处理意见书,均可对有权处理机关评价。

 

这里要提醒小伙伴们,评价不要超期哟!

 

自收到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之日起,超过30日未作评价,视为“超期未评价”;

 

信访人自信访事项受理之日起,超过90日未作评价,或信访事项经批准延期办理、超过120日未作评价,均视为“超期未评价”。